荆门市消委和物价局的人被某小区业主拦住发问,电费之争仍在小区上演!

    湖北省荆门市物价局发文:8月15日起,居民合表用电的电度电价为:不满1千伏0.58元,一千伏以上0.57元。

此讯发布后,多个小区业主向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反映物业公司没有执行这个规定,仍在以高价向业主卖电。

包括:雨田小区、白云小区、景山花苑、瑞景丽园、万豪国际、南国佳苑、城南新区、利民家园、商务局家属区、热电厂家属区、丁香园小区、水产路天虹居、团林镇小区、牌楼小康苑等。

8月30日,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就此向荆门市物价局发出建议函,转达上述小区业主诉求,要求加大价格执法力度,确保惠民电价到户。

目前荆门市物价局执法人员正全力以赴前往各个居民小区展开专项督查。

9月7日上午,荆门市物价局、房管局执法人员前往位于东宝山隧道旁的白云居民小区督查电价政策执行情况。

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荆门电视台、荆门晚报等媒体现场观察。

该小区是一个老居民点,没有物业公司进驻,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的出入口有一个类似门卫的办公室,5名人员为业主提供水电及卫生清扫服务,按每度0.75元向业主收取电费,另按每月每户15元标准收取卫生费,5名人员工资均由此开支。

问起为什么不执行电价政策,刘姓负责人算了一笔账:每月向400名住户收取15元卫生费,总额是6000元;每月按七角五分钱每度电代收电费,赚取的总差价不过就1000多元钱,两项加起来7000多元钱,靠这支付5名工作人员的工资,已经很有压力,如果按新规收电费,将无法维持下去。

他说,电价可以降,但最多只能降到每度0.70元。

市物价局价检分局副局长杨卫国表示:小区物业服务的主体不明确,这5名工作人员虽然没有成立物业公司,却一直为住户提供物业方面的服务,他们的收入来源应为物业服务费,而不是将人工费与电费捆绑,抬高电价。

针对刘姓负责人所提问题,市消委负责人严肃指出:居民用电属政府定价,具有刚性和不可抗性,必须明码标价地严格执行,不容讨价还价。其工资来源应与电费收入截然分开,通过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合理合法取得报酬,锣就锣打,鼓就鼓敲。

经劝告,刘姓负责人表示按政策规定收取电费

市消委与该小区部分业主进行了交流,建议他们迅速推选产生业主代表,筹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自管委员会,合理有序反映诉求,与物业服务提供方协商解决相关争议。多名业主对此表示同意,商定下周二到市消委商议相关事宜。

当日,市消委还与媒体随督查人员到该小区对面的白云广场小区回查了“装修期间电梯特约服务费”的退费情况。

该小区有209户业主,物业公司向业主按每户400-600元标准收取电梯的电费,引发业主不满并举报。市物价局经查属实,认定湖北弘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市消委现场了解到,湖北弘业服务有限公司已于昨日在小区出入口张贴退费通知和退费明细表,同时在业主群发出通知。应退95户,到今日上午已退15户。该公司车姓负责人表示,业主随到随退。

但离开时,一群业主拦住检查人员反映,上述退费仅涉及2016、2017年收费,2015年同类收费未退,这很不公正、很不合理。

市物价局价检分局副局长杨卫国当场回应:先将2016、2017年收费退清。如果查实2015年收费与政策不符,将再行要求物业公司向业主清退。

业主们对这一回应表示满意,并期待结果。

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将联合媒体,继续密切关注非直抄用户电价政策落实进展。

来源:荆门消费网

责编:张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