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外脑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敦促家长依“法”带娃

“赚钱养家固然重要,但也不能疏忽对孩子的管教,‘家门口’的就业机会也很多,我建议你们转变思路,就近择业,切实承担起监管教育责任......”

近日,钟祥市检察院邀请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关工委”)共同对两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并向未成年人家长送达《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依“法”带娃。

钟祥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案件中的同案犯“小良”与“小涛”参与多起盗窃,但由于未满十六周岁,侦查机关未对其进行处罚。同时,检察官了解到“小良”和“小涛”的父母均常年在外务工,平时由爷爷奶奶照顾,所谓的照顾也仅能保障他们吃饱穿暖,根本没有思想上的交流,因缺钱上网打游戏,便萌生了赚钱“捷径”,二人盗窃超市财物多达十几起,所盗财物变现后均用来上网打游戏。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检察官觉得不能放任不管,两名未成年人的偏差行为与其家庭环境有很大关系,因为得不到家长的正确引导,从而走上了犯罪之路。

如何让这两名未成年人能回归正轨?

承办检察官决定邀请市关工委联合对其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家庭教育指导会上,关工委家庭教育指导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家长辛苦赚钱的目的就是为了孩子能有较好的生活环境,但更要明白,一味埋头赚钱而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由于家庭教育缺失而使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这样是不是得不偿失?孩子还处于行为迷茫期,这个时候如果有家长的正确引导,他们会不会放弃‘赚钱捷径’?”

会上,检察官还分析了两个孩子的犯罪原因,纠正家长监护失职的不当行为,提醒他们要主动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决不能因务工、没时间、没精力等原因而对孩子放任不管,要掌握其思想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管教和疏导,并向家长说明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督促其担当起监护职责。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交流,两位家长均当场悔悟,诚恳接受对检察官的训诫和教育指导,并做出深刻反省,认识到疏于管教对孩子成长的严重危害,也认识到只顾赚钱,不顾教育,是因小失大的愚蠢行为,并当场作出今后一定会严格管教孩子的承诺。

来源:钟祥市检察院

编辑:田甜

审核: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