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市本级范围内登记机构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旨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知法用法、依法办事工作水平。培训邀请市检察院第五监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张鑫授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开发利用科、调查登记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东宝、掇刀分中心 80余名干部职工现场参与学习,屈家岭分中心同志通过收看线上直播参与学习。
中心主任刘松首先作学习动员。他指出《民法典》不仅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更与不动产登记工作密切相关。学习《民法典》对更好履行部门职责、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水平有重要意义。
会上,张鑫检察官对《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实施背景、体系架构做了系统介绍,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解析了物权与债权的关系、婚姻家庭继承的争议点、私权与公权力的界限等重点知识点,从法理角度对相关条款在不动产登记活动中的应用场景和法律效果予以生动阐述,展示了深厚的法学素养。
学习完毕,中心主任刘松对市中心及东宝、掇刀、屈家岭三个分中心同志提出要求。一是切实学好《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履职尽责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切实用好《民法典》,做到工作在手、法律在心,充分运用法制方式开展工作,强化《民法典》在推动工作上的指导地位和维护群众、企业权益上的权威地位。三是切实守好《民法典》,自觉依照《民法典》规范登记行为、行使登记权力、履行职责义务,将依法办事贯穿到不动产登记各个环节中。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对工作中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民法典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今后工作将时刻以《民法典》作为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标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贴心的不动产登记服务。(邹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