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今年可筹集公租房630套

其他类家庭申报条件再放宽

昨日,小编获悉,经报市政府批准,今年起,中心城区其他类家庭申报公租房的条件再放宽,让更多的住房困难人群实现“安居梦”。

据悉,中心城区可以申报公租房的包括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双创人才、其他收入类住房困难家庭。而其他类家庭包括具有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按今年6月正式启动的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申报工作相关规定,其他类家庭申报公租房,必须达到的条件为:1.申请人具(持)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实际居住;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无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2.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3.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定中第1项条件的目的是将公租房保障范围限制在市中心城区实际工作、生活、居住的家庭,防止不经常在荆门工作、生活、居住的人员承租公租房后转租或空置,发生违规保障现象。

但保障部门在受理申报过程中发现,不少家庭不能提供居住证,也未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但能够提供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所居住社区证明等合法有效证明,证明其确实在荆门有稳定工作、长期生活或经常居住。

考虑到市中心城区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实现应保尽保,而预计今年年内可筹集公租房房源达630套之多。为进一步扩大公租房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保障社会效益,市住建局向市政府请示,拟扩大其他类家庭的申报范围,获批准。

今后,其他类家庭申报条件第1项放宽为能够提供在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社区证明的相关家庭。而对于新就业大学生,要求学历须是专科以上,毕业时间限制在5年以内,并提供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其他条件和程序仍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