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关于降低荆门城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湖北岚光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相应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6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降低荆门城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6月14日20点整起,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26元/立方米。

二、车用天然气结算价格一并调整为3.26元/立方米。

三、请你公司认真做好调价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调价工作顺利实施。

四、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服务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串通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荆门市物价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