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核酸检测抗体检测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执行新规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统一规定,从5月6日起,我市核酸检测、抗体检测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进行调整。

一、关于核酸检测价格标准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期间核酸检测等项目临时纳入医保目录的通知》,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准为180元/次, 抗体检测标准为50元/项,分别比原规定价格标准降低80元和34元。

二、关于医保支付范围和标准

我省决定在疫情期间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目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患普通疾病(非新冠确诊或疑似患者)住院或门诊统筹,发生的核酸检测、抗体检测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按乙类管理,即由参保人员先自付5%后,再按甲类规定比例支付。其中,参加职工医保的支付比例是: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5%,二级及县(市)所属三级医疗机构90%,其他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85%;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支付比例是: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二级及县(市)所属三级医疗机构70%,其他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65%。

三、单位、集体组织的健康体检类筛查,发生的核酸检测、抗体检测费用,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鲁蕾

审核: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