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晚9时许,民警接到报警,一女子称其在万达广场某游戏厅内将一部苹果6S手机遗失寻求帮助。
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到,报警的女孩小向下午3点在该游戏厅内娱乐,期间将手机放在桌上,离开时手机忘了拿,待想起手机时已不见踪影。
小向称因这部手机价值较高,便联系万达广场安保部调看商场内监控视频,通过查看店内视频监控,发现有一年轻男子捡拾手机后离开。
民警到达现场后,再次调取监控视频,证实了捡手机男子及车牌信息后,通过警用系统查找并第一时间与车主进行了联系。
车主却称自己当晚并未去万达广场,难道认错人了?民警提醒车主是不是将车辆借给他人在使用时,车主说车子一直是他儿子使用,但同时在电话里辩称捡的东西不偷不抢,想还就还不想还就可以不还。
针对这种错误认识,民警对其进行普法,告知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遗忘物据为己有拒不归还的构成侵占的违法行为,鉴于该手机价值较高很可能构成侵占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讲明法律责任,车主立即表示将马上联系自己儿子,让其归还捡拾的手机。
几分钟后,车主联系民警约定了归还手机地点,民警带领小向驱车赶到约定地点等候。当拿回手机后,小向高兴的对民警连声致谢。
来源:荆门巡特警支队 龙山脊警务站 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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