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荆门建设一年来——全域环境质量改善 制度体系初步确立

2016年1月7日,市委七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荆门的决定》(荆发〔2016〕2号),明确了“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荆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年过去,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初步确立,全市域生态荆门建设初见成效。

全市域推进生态荆门建设

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立市作为“四市路径”之首,出台《关于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荆门的决定》,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担任第一主任、主任的生态立市推进委员会,印发实施生态立市决定《责任分解方案》,将49项指标140项具体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全面实施生态立市。

开展全域生态诊断评估,编制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中心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规划》等规划,制定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行动方案,编制蓝天工程、碧水工程、生态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形成了完整的环境保护规划体系。

初步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编制了我市“一带两屏四网六廊”生态功能区规划,加快建设漳河生态保护圈、长湖生态修复圈、大洪山生态涵养圈,打造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设立2亿元的生态环保产业基金和1亿元的生态专项资金,启动实施生态治理“十大工程”。

统筹开展“五城同创”,生态市县镇村四级联创全面开展,申报8个镇、215个村为省级生态镇村。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扎实推进,安排实施创模任务149个、创模工程25个,目前27项创模指标已有19项达标。

全领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明显。

2016年PM10浓度99μg/m3,实现“双降”,较2015年下降13.2%,较2013年下降1%,离省考核目标(95μg/m3)还有差距;PM2.5浓度58μg/m3,较2015年下降18.3%,已完成省考核目标(65μg/m3);优良天数265天,占比72.4%,同比提高11.9个百分点,已完成省考核目标(64%)。

这得益于我市坚持“抑尘、压煤、控车、禁烧、提标、增绿”六管齐下,打好秸秆禁烧、工业污染治理、建设工地扬尘整治、道路扬尘整治、燃煤削减、机动车尾气治理、矿山复绿、油气回收、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十大攻坚战。

水环境综合治理完成省考核目标。

2016年9个地表水考核断面除竹皮河马良龚家湾和天门河拖市2个断面不达标外,达标率77.8%,完成省考核目标。关停或搬迁天门河流域内养殖场112家,全面封堵179处污水直排口,新建5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天门河水质从劣五类上升到四类。投资30亿元实施第三轮综合治理,完成了汇合口上游段截污、生态补水工程和6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竹皮河水质从劣五类上升到五类。拆除长湖围网养殖6.5万亩,加紧建设后港等12座污水处理厂,长湖水质由劣五类转变为四类。

对汉江及其主要支流沿岸15公里范围内41家重化工企业和1家造纸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关闭2家,汉江罗汉闸断面水质已稳定达标。关闭南泉河、浰河流域磷化工企业30家,水质稳定在三类。加强全市58处水库水质监测监管,严肃查处拦网养殖、筑坝拦汊行为,漳河水库水质保持二类以上,县级以上饮用水源达标率100%。

土壤修复强力推进。

建成全国首个土壤修复产业园,开展土壤修复试点5.2万亩,加快推进南泉河、浰河流域重金属治理。全面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分批治理畜禽养殖场322家。

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深化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和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加快荆门化工、荆襄磷化、格林美等特色循环产业园建设,建设静脉产业园、环保装备产业园、绿色建筑产业园、绿色生态科技产业城,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严禁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印发《重点工业行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计划》,对水泥、化工等行业13个项目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打造葛洲坝水泥厂异地技改等技改示范企业20家。

强化节能减排,实施减排项目148个,其中涉气21个、涉水127个,预计可完成年度减排任务。落实项目秘书和驻点秘书制度,对神雾、长丰猎豹等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跟踪协调、脱产服务。强化环境监测服务,市环境监测站和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按要求停止了所有环境监测服务费收取,开展环保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由市财政专项经费保障。

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创新。

在全省率先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环保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相关工作的通知》,成立联合执法领导小组,明确了联合执法工作程序,确保环境违法案件从快从重查处。共开展零点行动联合执法8次,环保、公安执法人员紧密配合,现场查处、现场移交、迅速处理,移送拘留8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起,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33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94件,罚款1624.9万元,依法征收排污费1560万元。同时建成环保大数据平台,在全省率先整合环境空气、污染源在线等7大业务系统,并标准输入水、气、声等7大类监测监管信息,以电子地图为基础,建设了荆门环保地理信息系统。强化环境监测预警,新增58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强化固废规范管理和辐射环境监管,对20家医疗机构和15家辐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78.2%。

倡导生态文明。

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入开展“环保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宣传活动,引导党政机关强化绿色政绩观,市场主体强化绿色效益观,广大群众强化绿色价值观。广泛开展“绿色细胞”创建活动,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75个,让绿色化融入日常生产生活。

配合举办市委中心组学习暨第16期“荆门论坛”,邀请李百炼院士作生态发展专题辅导报告;开展纪念“6·5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局系统200多名党员干部与全市100多家重点企业代表宣誓打造环保命运共同体;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荆门石化等19家企业被评为“环境诚信企业”;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全覆盖宣传;联合荆门日报开办“生态荆门”专刊,联合荆门电视台开展“生态荆门行”系列报道,制作生态立市、问题整改等专题片,提升全民环保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