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政府法制办督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情况

近日,荆门市根据《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荆文〔2016〕7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以荆门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对法治政府建设2016年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和《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工作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分别对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年应当完成的40项工作任务和2017年底前需要完成得69项工作任务进行督查。

通知要求,《实施方案》中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要按照2016年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认真开展自查,对经自查已完成任务的,要总结主要措施、工作成效、经验亮点;对经自查尚未完成的任务,要查明未完成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自查完成后于4月下旬将自查报告送市政府法制办。同时,各牵头单位报送2017年工作任务落实方案。

通知明确,市政府法制办将于5月-6月,根据具体情况对各牵头单位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现场督查。督查工作情况将作为各单位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