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荆门市财政局获悉,省财政日前下达我市市本级2015年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1264万元,其中,农村道路客运189万元、水路客运1万元、出租车1074万元。目前,出租汽车补贴资金已经开始发放,春节前将发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手中。
此次发放,按照国家政策,对出租汽车实行油补“退坡”政策,即逐年递减直接补贴。下达出租车行业资金1074万元。其中下达至市交通运输局“退坡”资金115万元,统筹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发展和新能源出租车;直接补贴959万元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实出租车实际运行台/天数,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核后,市财政局根据交通运输局核定的每台资金额度直接补贴到出租车主资金卡。农村客运行业资金189万元分别下达到掇刀区、东宝区和屈家岭管理区。水路客运1万元分配至漳河新区。
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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