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三措并举全面落实购房补贴政策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房地产去库存的意见》(荆政发〔2016〕13号)精神,对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市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在1年内分三个时段分别给予每平方米200元、150元、100元补贴。    

一是广泛宣传政策。通过电视台、荆门日报、政府微信平台等各种媒体集中对购房补贴政策进行了大范围的宣传报导,向广大市民印发《荆门市房地产去库存(购房)新政解读》2万份,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积极筹集资金。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市级财政通过预算分两年安排购房补贴资金1.56亿元,其中:2016年通过市级调整预算解决资金0.5亿元,2017年安排资金1.06亿元。    

三是确保政策落实。组建专班到相关部门和部分房企,就购房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调研,针对补贴申报审核进度慢、资金发放迟缓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了《关于中心城区购房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我局根据批示精神迅速改进工作措施,加派审核人员,大大提高了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速度。2016年,已收到购房补贴申请3269户,已审核发放购房补贴1966户,补贴面积21.1万平方米,补贴金额4214.8万元。购房补贴政策的实施,带动中心商品住宅销售出现明显向好的势头,对商品住宅去库存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