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藏“炮”,2017禁鞭“被拘第一人”现身

1月16日,掇刀公安快速查处一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超市,依法拘留店主。这是我市发布中心城区“史上最严”禁鞭令以来,对涉鞭违法行为给予的第一起行政拘留处罚。

1月16日上午9时,掇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开展禁鞭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掇刀区虎牙关大道白石坡红绿灯东南角华鑫超市货架下非法存放烟花爆竹。民警现场对非法储存的2寸礼花1个、1.5寸礼花4个、小籽圆盘鞭炮(35CM)8挂、小籽圆盘鞭炮(40CM)4挂、极品日景震天雷1个和鞭炮(五层)40挂等进行查扣,并依法将超市老板张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张某对其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店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被没收,张某被行政拘留五日。

据悉,市禁鞭办在“2017年禁鞭攻坚战”中,将以“六个一律”要求,对涉鞭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打击”。市公安局业已采取超常规的工作措施,全天候开展禁鞭巡查执法,重点对出入城区道路卡口进行设卡清车,对城区单位、物业小区、酒店、工地、居民区、商铺等区域开展禁鞭巡查和清查,做到巡查管控全覆盖,严巡严管严查处涉鞭违规行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巡特警支队、主城区派出所紧密配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行为将第一时间调警,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处警,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及时兑现奖励。

编后: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安全,污染环境。市公安局倡议全体市民崇尚文明、摒弃陋习、自觉遵守禁鞭规定。禁鞭“六个一律”非常严格,可罚款、拘留、上电视,单位取消评先,党员干部问责,切勿以身试法争做“第一人”。

来源:荆门市公安局 褚潭辉

责任编辑: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