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掇刀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1.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条件有哪些?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生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所有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必须是乡村振兴部门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人群。   

但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得享受:一是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或者已享受其它政策性补助的对象;二是有其他安全住房的;三是主房不是危房的;四是本人或直系亲属购买高价值商品或注册公司的;五是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公职人员或财政供养人员的。

2.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有哪些?

农村危房改造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逐级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农户申请后,属地政府和区住建局进行前期认定、评审、鉴定,对鉴定为C、D级危房或无房户的,且符合危房改造对象的,可纳入改造计划。C级危房实施修缮加固;D级危房改造选择拆除重建、选址新建或房屋置换等方式;无房户选择新建。竣工后,组织镇(街道)城建、驻村工作组、村两委班子、建筑工匠开展竣工验收,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逐项验收填写,符合质量安全条件的予以验收合格;不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的,要求重新改造,直至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掇刀区统一拨付补助资金至农户“一卡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