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以来,荆门市市场监管系统贯彻落实制止餐饮浪费行动部署,通过依法查处纠正一批未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的违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着力营造节俭文明社会新风尚。现公布第二期案例如下:
钟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龚某不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案2023年4月13日,钟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市旧口镇龚某经营餐饮店既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主动提醒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造成食物浪费。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钟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场责令龚某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荆门市东宝区市场监管局纠正某餐饮管理公司利用外卖平台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2023年4月12日,荆门市东宝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城区某餐饮管理公司门店利用一款网络零售平台小程序开展点餐配送外卖服务。但该门店不仅未在小程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还设置了除配送费外点餐金额须达30元才能提交订单完成点餐的程序规则。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
荆门市东宝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场责令该餐饮公司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并将线索移交荆门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处理。
来源:荆门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孙娟
审核:别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