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将于2023年4月20日起,持续一个月左右对区信访局开展巡察。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监督基层党支部织“两个维护”实际行动,围绕“三个聚焦”重点,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和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是否结合单位实际职能,做好“信、访、网”事项受理、交办、督办、考核等工作;在及时受理、按期办结、一次性化解等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情况;在服务群众、担当尽责、依法廉洁用权上是否存在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腐败情况。

巡察主要受理反映区信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区委第二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区信访局巡察期间,联系方式如下:电话:(座机)0724-6059019;手机:18872412101;电子邮箱:dbqwdslxc2z@126.com;接访地点:区委巡察办307办公室;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