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23年4月19日开始,持续约一个月左右对区总工会党组开展巡察。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焦监督基层党组织“两个维护”实际行动,围绕“三个聚焦”重点,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和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以及自身建设和改革;调查研究对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和提出意见及建议;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不力;规范管理、审查、审计全区工会经费等方面存在问题。

巡察主要受理反映区总工会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区委第一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区总工会巡察期间,联系方式如下:电话:(座机)0724-6059010;手机:13237272383;电子邮箱:dbqwdslxc1z@126.com;接访地点:区委巡察办301办公室;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