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门市掇刀石街道辖区某小区物业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将小区内树木过度修剪,被掇刀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处罚1000元,并勒令其采取补救措施。
4月13日,掇刀石综合执法中心接到社区网格员上报称,某物业未经园林部门批准,安排人员对小区内绿化树木进行修剪,小区内树木惨遭“剃头”。执法人员赴现场查实,小区物业负责人称,小区内种植的是樟树,该树木之前高十余米,对楼上居民采光产生影响,业主反映了很多次,不知道修剪树枝还需要向有关部门报备批准。执法人员现场对小区物业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和批评教育,责令物业公司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鉴于小区物业负责人认错态度良好,根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对该物业公司处以1000元的罚款。(通讯员:聂子尧 陶蔚然)
来源:掇刀石街道
编辑:杜莉
二审:黄韶光
三审:彭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