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京山市认真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奖惩工作,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诚信水平,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4月13日,京山市发布了2022年度“守信典型和失信案例”。其中,守信典型4个,失信案例3个。
一、守信典型(4个)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27175092XR,法定代表人:李健。
该公司始终秉承“千锤百炼、铸就辉煌”的企业精神,历经六十余载发展,现已成长为中国最大的纸箱、纸盒包装机械研发、制造和出口基地,是世界最大的瓦楞机械设备和后续加工设备的制造商。2020年该公司中标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技术实力得到国家认可。
2021年该公司新研发产品“高速宽幅瓦线”荣获包装行业协会科技进步二等奖,同时还获得省发改委“湖北省首批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试点企业”;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双创战略团队B类”;省经信厅“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连续多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荆门市“最美纳税人”。
2.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4208217775594015,法定代表人:吴迪。
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公司专业技术力量雄厚,办公设备先进,现有注册造价师7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10人。该公司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严格落实营商环境和信用管理制度,围绕开展招投标事前信用承诺,积极指导招标人、投标人及评标专家将信用承诺书上传“信用湖北”,强化市场主体自律;2020年3月该公司被京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评为2021年度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营商环境信用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7月被荆门市评为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3.伟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1744624692B,法定代表人:黄庆亮。
该公司成立以来,严格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积极缴纳税款、连续多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疫情期间,该公司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仍积极按时交纳税金。多次荣获荆门市税收贡献先进单位及诚信纳税企业、 湖北省民营制造企业100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湖北省再就业先进单位”、“湖北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先进单位”、“湖北省百家最佳成长型中小企业”、“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北省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及省级AA金融信用企业。
4.湖北子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威,公民身份号码:42082119*****3251X。
自执业以来,曾担任京山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电力公司等9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是湖北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专业委员会成员。办理了各类诉讼案件,多次获得当事人赠送锦旗,2014年12月发起成立京山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志愿者协会, 2018年8月受聘为该协会法律顾问;曾多次参与关爱未成年人走访、慰问、联谊活动;多次为京山五中、新市一中、京山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法律讲座,参与宪法宣传日普法活动;撰写的《法律作用局限性问题探析》收录于《楚天法治——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论文集》(2013年)、《“逆城镇化”少数派权益的法律保护》发表于《荆门律师》2017年第一期、《特定情况酒驾商业险也应赔偿》被湖北省律协选中,即将刊出;今年4月被评为荆门市律师行业“优秀律师”。
二、失信案例(3个)
1.失信被执行人:朱家红,男,住京山县新市镇城中路121号9户,公民身份号码:42082119*****80050。
失信被执行人:包书军,男,住京山县石龙镇三同村二组58号,公民身份号码:42243219*****85511。
京山中达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与朱家红、包书军租赁合同纠纷,市人民法院于2014年5月20日作出(2014)鄂京山民二初字第000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朱家红、包书军向京山中达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7万元。2019年1月25日,京山中达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市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未查到被执行人朱家红、包书军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市人民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朱家红、包书军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失信被执行人:京山京发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1559723760D,法定代表人:祝昊。
罗康与被执行人京山京发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京山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2日作出(2021)鄂0821民初750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罗康于2021年10月15日向京山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市人民法院于同日立案执行。2021年10月22日,京山市人民法院于向被执行人京山京发商贸有限公司法人祝昊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偿还申请执行人罗康借款本息合计28.2万元,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2920.50元、申请执行费4184元。执行中,市人民法院未查询到京山京发商贸有限公司法人祝昊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京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被执行人祝昊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3.失信被执行人:张乐平(身份证:42243219*****24355)、张腾(身份证:42082119*****24095)、张佑华(身份证:42243219*****9433X)、许贤珍(身份证:42243219*****2436X)、张华(身份证:42082119*****04320)。
2020年底,张乐平伙同张腾等5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合伙制造假茅台酒,销售所得利润平分。截止2021年1月12日,张乐平、张腾等5人以“老习酒”和“窖藏1988”混合后灌入茅台酒瓶以次充好制造假冒飞天茅台(带杯)共107箱,价格总计为176.5万余元。2021年11月19日,京山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21)鄂0821刑初19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张乐平、张腾等5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的规定,给予张乐平、张腾等5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下一步,京山市将通过案例现身说法等方式对守信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并给予金融、减税降税等相关政策扶持,让守信者感受到荣耀和自豪。对于失信案例,将借助新媒体向社会公示曝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取消申报资金资格、限制招投标、政府采购以及金融限制等联合惩戒措施,营造“守信者畅行无阻、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浓厚氛围。
来源:荆门九派通融媒体中心
编辑:杜莉
二审:黄韶光
三审:彭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