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号,荆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市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发布会上,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震介绍说,2022年4月21号,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对中、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范围进行了规定,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自2022年5月1号起,对荆门市范围内标的额500万元以下、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具有管辖权。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李国林:“将充分发挥了四级两审终审制度的优势,实现中级人民法院有效终审、定分止争,基层法院注重事实查明、实质化解纠纷,可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案件质效将进一步得到提升。为案件在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流动确定了规范和程序,避免了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
(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王芳 三审:鲁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