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以荆门市落实困难性减免税政策为例

今年,全国上下都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均不同程度的受到损失,湖北省受到疫情影响尤为严重,企业亏损、经济受创,如何助力企业发展,快速恢复经济,是当前政府部门面临的重要难题,也是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此,中央和地方出台了诸多减税降费、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等一揽子支持湖北经济发展的政策,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能更大程度的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本人在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指标时,深入基层调研发现企业普遍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反响较大。本文结合荆门市困难性减免税政策现状、分析了政策落实中的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创新性意见建议,旨在从落实困难性减免税政策方面探讨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 困难性减免税政策现状

新冠肺炎疫情在湖北省暴发后,全省及全国其他省区市陆续实施了“封城”或“禁足”的相关防疫措施。湖北省因疫情影响严重,管控时间最长,经济受创最为严重。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推进经济恢复发展,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鄂政发〔2020〕6号)文件,出台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随后,荆门市税务局迅速出台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若干意见》(荆税发〔2020〕15号),明确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期限、范围等政策口径,文件明确:因疫情影响停产停业的纳税人,可减免2020年度停产停业期间自用部分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不超过3个月。其中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旅游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纳税人,不超过6个月。在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各类单位和个人,根据减免租金月份,可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不超过6个月。

截止二季度,全市因疫情影响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共计1295户次,减免金额6200.26万元。其中,从税种类型看,房产税626户,减免金额3644.76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69户,减免金额2555.51万元。从困难减免政策看,因疫情停产停业享受困难性减免税1258户,减免金额5693.81万元;因减免租金享受困难性减免税37户,减免金额506.45万元;从享受区域看,高新区·掇刀区减免332户,减免金额2222.61万元;东宝区减免315户,减免金额1569.65万元;钟祥市减免296户,减免金额1201.4万元;沙洋县减免169户,减免金额520.44万元;屈家岭减免107户,减免金额195.86万元;京山市减免47户,减免金额242.93万元;漳河新区减免17户,减免金额176.25万元;市直减免12户,减免金额71.14万元。

二、 主要做法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荆门市税务局基于纳税人强烈需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迅速研究,统一疫情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口径,强化税收宣传,优化减税流程,确保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将疫情期间困难性减免税政策精准落地。

一是“内部+外部”调研走访,摸底政策意见。针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执行口径没有具体的操作办法,基层难于裁量的现状,荆门市税务局本着审慎高效、科学可行的原则,在外部与襄阳、宜昌、荆州等周边地市进行沟通交流的基础上,采取实地走访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征求钟祥、东宝等地方政府意见和建议;在内部要求基层税务机关结合本地情况提出政策建议。最终拟定了符合荆门本地实际的困难性减免税政策意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迅速下发困难性减免税政策文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不折不扣落实,支持纳税人活下去、留得住、发展好,最大限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线上+线下”广泛宣传,实现家喻户晓。线上通过“云上荆门”推出两期《荆门税务讲堂》,专题讲解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准确解答了减免对象、减免范围、减免期限等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吸引5万多人收看和关注,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外部网站上推送困难性减免税政策,做到应知尽知;线下通过减税降费、复工复产等包联走访行动,现场宣传和解答减免税政策,全面拓宽宣传渠道,把疫情期间困难减免政策宣传到每一个企业,为贯彻落实困难性减免税政策奠定基础。

三是“先享+后核”简化流程,取得减税实效。积极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对疫情期间困难性减免税政策采取“网上申请,集体审议,即时核准,后续核查”的简易办税流程,引导和辅导纳税人网上申请困难减免,资料齐全的,即时集体审议核准,先行享受国家政策,待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进行复核,让纳税人真切感受到便捷服务,帮助企业减轻税收负担。在各级税务机关不懈努力下,疫情期间困难性减免税政策得以精准落地,减税效果显著,截止目前,全市享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共计1295户次,减免金额6200.26万元。

三、 存在问题

一是减免力度还不够大。在调研走访企业过程中,纳税人普遍反映,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近3个月,但实际上,在复工复产后需保持“安全距离”,各地较长一段时间内对湖北人员限制“入境”或隔离14天,导致湖北省很多企业与外地商贸联系中断,合同被迫中止,盈利水平大幅下降导致亏损严重。以荆门市为例,工业制造业、商贸行业等诸多企业最多只能享受3个月的困难性减免税,实际恢复需要半年以上时间,而且停工停产期间损失仍无法弥补。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之际,为纳税人减负,支持纳税人恢复发展,才是给予纳税人最优的营商环境。对此,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税还可以加大力度,让更多企业最大限度的享受国家红利。

二是核准程序仍不够简化。在以往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核准,要经过“申请、核查、集体审议、核准”四步流程,时间跨度大,程序较复杂。今年,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经营受损,为迅速落实困难性减免税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荆门市税务局采取的“网上申请,集体审议,即时核准,后续核查”简易办税流程,有效提升了减免税办理效率,不过在集体审议环节中,需要经过资料收集整理、审议会议等准备工作,不能做到当即申请立即办理,程序仍不够效率、简化、便利。

三是办理手续不够优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税需要经过网上电子税务局申请发起(或金税三期办税服务岗申请发起)、金税三期领导岗位批准、集体上会研究核准、金税三期税收管理岗税源基础信息维护、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免等办理手续,手续多,流程复杂,效率不高,还需继续升级改造,优化服务。

四、 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大优惠力度,减免期限再长一点。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受疫情影响,企业亏损困难,此时的诸多企业正处于最低迷、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优化营商环境,从纳税人最需要的开始做起,加大困难性减免税力度,正是对纳税人雪中送炭。以荆门市为例,亏损企业减免期限延长至6个月,重点行业纳税人延长至9个月,减租减免期限延长至1年,为纳税人降低税收负担,帮助渡过疫情难关,企业活下去、走出来,才是全市经济恢复发展的基础保障。

二是简化核准程序,还权还责再多一点。在优化营商环境当前,税务总局和湖北省税务局提出,要创新困难性减免税管理方式,对申请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纳税人,资料报送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判断的,可允许其容缺办理、限期补正,一方面,我们要落实好该项举措,同时,还要敢于创新,大胆突破,还权还责于纳税人,逐步放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核准减免,简化核准程序,让国家政策红利迅速落地生根,帮助困难企业。如:对住宿业、娱乐业等困难行业的中小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与企业所得税关联挂扣,企业所得税申报亏损即可直接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

三是优化办理手续,涉税服务再宽一点。要积极探索和完善“非接触式”办税,以服务纳税人为中心,大力推进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全程网上办,简化流程,提升办税效率。针对落实困难性减免税政策,要创新升级金税三期系统,将申请、批准、基础信息维护、申报享受等合并为一个环节,做到一次网上申报,即可享受减免,让纳税人迅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升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 张达)

来源:市优化人文环境专项工作组

责编:杜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