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仍有人置若罔闻、心存侥幸!
6月4日,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查获了一起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法律面前无侥幸,该车驾驶人将面临法律严厉的惩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湖北荆门交警
编辑:鲁蕾
审核: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