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解读丨遛狗未栓绳致伤害要追责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公民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生产经营,无一不在民法的涉及范围之内。本期的民法典解读,我们来关注“遛狗未栓绳致伤害要追责”

近年来,养宠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宠物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那么被宠物狗咬后要怎样维权呢?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专设“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规定如下:

①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担责;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减责。

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担责。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刘薇:“在饲养动物的过程中,你要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比如说出门遛狗,要给它拴上犬绳;然后你在饲养动物之前,你要给它打好疫苗,或当出现什么问题的时候,也要及时的去增补这个疫苗,以保证你的宠物它是健康的,也不会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其次,如果你的宠物(把)它遗弃了,或者是说它逃逸,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你还是对它负有责任,如果它在这个遗弃逃逸过程中发生了伤人的事件,或者损害了其他的什么东西,你仍然要对它负责任。”

法律人士表示,没注射疫苗、遛狗未拴绳造成损害的,即便是受害人故意激惹,也不能免除饲养者的责任,只能减轻。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刘薇:“以前被侵权人有这种故意挑逗宠物的行为,致使自身的伤害,动物饲养人是可以免除责任的,但是现在民法典颁布之后,如果说你这个被侵权人,你自己去挑逗鞭打或刺激了这个宠物,让它对你进行反击,对自身造成一定的伤害的话这个时候你的宠物饲养人还是应该承担责任,只是说你可以减轻自己的部分责任。”


新出台的民法典对饲养人的责任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而且有明确的处罚。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刘薇:“它主要是明确了动物饲养人在何种情况下的一个减责事由,然后就是进一步明确重申了国家禁止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法律立场,敦促引导人们更好的饲养动物,依法饲养,文明饲养。”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尉燕 郑海峰

编辑:瑞雪

审核:何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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