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改革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体制机制

机构改革后,东宝区国土、规划、林业三个单位合并,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宝分局,并上划市管。为强化组织领导,理顺工作体制,建立共管机制,东宝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东宝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委员会,下设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委员会、区国土空间规划专项委员会、区国土绿化专项委员会等3个专项委员会,均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担任委员会和专项委员会的主任,区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

5月25日,东宝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委员会、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委员会、国土空间规划专项委员会、国土绿化专项委员会先后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东宝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东宝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委员会工作规则》《东宝区国土空间规划专项委员会工作规则》《东宝区国土绿化专项委员会工作规则》《东宝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研究了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整改、闲置土地处置、市十里牌林场天关山分场移交、森林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审查了部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及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区委副书记、区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主任江稳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副主任梅勇主持会议。

江稳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新形势赋予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新职责,提出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新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行使好“两统一”工作职责,努力开创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新局面。他强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委员会以及三个专项委员会要按照《工作规则》落实各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实行重大事项集中商议、集体决策,各负其责、发挥作用。

来源: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