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务——东宝检察:开展不起诉集中公开宣告

(通讯员 张妍)“我以后一定吸取教训,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的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现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对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深表悔意。

5月27日下午,东宝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对被不起诉人范某某、叶某、陈某某、王某某、伍某某进行了不起诉集中公开宣告。 

公开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陈吕秀介绍了5起危险驾驶案的基本情况,并就案件事实、证据、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做了详细的说明,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 

“希望你们珍惜检察机关给你们的机会,以后好好做人、遵纪守法。”陈吕秀对5位被不起诉人说道。 

随后,人大代表李颂华、李娟和人民监督员李小平、钟守财对被不起诉人提出了要求。 

“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既符合法理也符合人情,给了你们悔过和改正的机会。”人大代表李娟说道。 

“你们酒后驾驶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鉴于没有引起严重后果,这次检察机关给了你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以后一定要遵纪守法。”人民监督员李小平说道。 

5名被不起诉人频频点头,纷纷表示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 

东宝区检察院开展的不起诉集中公开宣告活动,切实发挥了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力量,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该院将继续促进检务公开,维护司法公正,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