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显著

我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显著,经初步核算(数据暂未经国家审核):

1. 全年PM10、PM2.5均实现省定考核目标(75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是全省颗粒物双达标的三个城市(荆门、十堰、随州)之一。

2. 全年综合指数是全省13个市州中同比改善的两个城市(荆门、荆州)之一,且同比改善率在13个市州中排名第1。

3. 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以来(9月16日-12月31日),在13个市州中,我市综合指数同比改善率排名第1;PM2.5同比改善率排名第2;PM10同比改善率排名第3;SO2同比改善率排名第3;NO2同比改善率排名第1;优良天数同比增加幅度排名第2;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幅度排名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