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一任性业主弃车堵门 ,扰乱秩序,结果…

维权亦有边界,不是意味着维权就可以不择手段,就可以为所欲为。近日,荆门一小区业主因停车费问题与物业发生纠纷,该业主采取开车堵门的方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

今年11月,因小区车库收费标准问题,该小区物业公司的部分业主对此产生异议,为解决矛盾,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物业公司及部分小区业主举行协调会,对收费的标准及合法性进行答复和解释,并对物业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

12月4日下午14时许,业主周某某仍拒交停车费,并开车将小区大门堵住后扬长而去,导致其他车辆不能正常通行,严重扰乱了小区正常秩序。接到报警后,泉口派出所立即出警到达现场维持秩序。期间,民警电话联系周某某挪车,并对其宣讲法律知识,但其不听劝告,目无法纪还让警察不要多管闲事。

经调查,周某某曾因11月2日堵小区大门被民警批评训诫过。民警传唤周某某到所接受调查,周某某到所后,仍试图颠倒黑白宣称自己被小区物业人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多方取证,并收集到了周某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证据链。最终,在大量证据面前的周某某对其以小车堵塞小区出行口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周某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业主应通过合法途径、正常渠道理性反映诉求,尤其要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争取自己的利益,切勿以身试法。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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