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科学技术局加快实施联合奖惩 助力科研诚信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荆门市科技局制定了《荆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荆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的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采取以下联合惩戒措施:             

          一、守信联合激励的具体措施            

一是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基地、各类荣誉称号、资格认定、政策扶持等工作中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要求申报的单位和个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二是推进科研诚信与其他社会领域诚信信息共享。推动在财政资金和项目支持、资质认定、评先创优、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许可、金融支持、纳税信用评价等工作中将科研诚信状况作为重要参考,进一步加大科研诚信激励应用力度。            

二、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无正当理由不完成科技计划项目和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记入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其申报项目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并追回已资助的财政资金。经查明属实,启动联合惩戒机制,取消申报资格,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该类奖项。二是严厉惩戒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行为实行终身追究,参加项目评审论证、检查验收的专家负有对外泄密,损害有关单位权益的、专家利用评审论证、检查验收的机会以权谋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专家资格,从专家库删除,并纳入科研信用黑名单。将科研信用黑名单推送市直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申请政府资金补助等方面予以全方位限制。            

荆门市去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湖北省科技创新先进市”,综合排名全省第4,协同省科技厅落实科技领域信用联合奖惩措施,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对获评全省科技创新先进的地区给予重奖,市本级和东宝、京山、沙洋分获100万元和各20万元奖金,此外,通过单独实施科技领域信用联合奖惩措施,精心组织实施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继续实行重大、重点项目竞争性分配,经专家评审、形式审查和现场审查、公示,累计立项162个,下达项目资金1000万元,在项目的评审、审查、公示期间,坚持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没有收到任何不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