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尚贵带队开展《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时要求 坚持生态优先 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6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尚贵率常委会第一执法检查组到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就《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落实得如何?环保督察反馈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怎么样?……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抽查了解东宝工业园南片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牌楼镇村容村貌、农村环境治理和垃圾处理、子陵铺镇曾庙村三家石料厂环境污染治理、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胜科污水处理厂运行、格林美(荆门)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等情况,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

张尚贵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规,条例自2018年3月实施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总体情况良好,但也有喜有忧。

张尚贵强调,要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严把环保关,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环境治理留住绿水青山,用绿色发展赢得金山银山。要进一步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市上下生态环保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条例入脑入心。要进一步加大条例贯彻精度,对照实施方案精准梳理、对标对表,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事求是补齐短板。要进一步加大条例运用频度,为有关部门更好开展工作“保驾护航”,维护全体公民和社会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要进一步加大条例贯彻重视强度,明确责任、强化保障,加强协调、健全机制,真抓真改、齐抓共管,确保条例落地落细落实,力促荆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荆门。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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