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玲当选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三号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补选张玲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1月25日

张玲同志简历

张玲,女,汉族,1963年3月出生,湖北襄阳人,在职大学学历(1999年6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81.09-1983.07  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3.07-1988.07  宜昌市公安局办公室工作

(其间:1985.09--1988.06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8.07-1988.09  宜昌市公安局预审科工作

1988.09-1989.09  宜昌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工作

1989.09-1994.02  宜昌市西陵区政法委工作(1991.08副局级)

1994.02-1994.04  宜昌市西陵区政法委综治办主任

1994.04-1996.03  宜昌市西陵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其间:1995.09--1995.12宜昌市委党校第七期中青班学习)

1996.03-2003.11  宜昌市伍家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其间:1996.09-1999.06中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1998.09-1998.12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2001.05-2001.11挂职任上海黄浦区人民广场街办副主任)

2003.11-2009.09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04.01任审判员,2004.09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9.09-2010.04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0.04-2011.06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市妇联副主席(兼)

2011.06-2014.12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县级审判员,市妇联副主席(兼)

2014.12-2016.01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县级审判员,市妇联副主席(兼)

2016.01-2018.08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市妇联副主席(兼)

2018.08-2019.01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2019.01—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