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新区积极开展“野生鸟类禁猎期”打击乱捕滥猎专项行动

为切实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更好地保护好野生鸟类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相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对所有野生鸟类进行禁猎,禁猎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照省林业厅、荆门市林业局指示精神,漳河新区林业局迅速行动,安排部署林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展开宣传、巡查、蹲守等相关活动。

市场巡查

餐饮店清查

为保障鸟类在漳河库区安全越冬,1月7日开始,漳河新区林政执法人员重点对漳河集镇、宏图社区集贸市场、肖岗、迎接等村的田岗、刘湾、葫芦堡、黄集岛和罗河村的山林、水域、湿地、滩涂等鸟类栖息地,以及容易发生非法经营利用的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暂未发现异常情况。

拉网式搜索

水域蹲守

执法人员随机走访了周边住户、村民和村委会干部,均称未发现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和非法捕鸟行为,并表示将会密切关注此类事件,如有情况会及时汇报。漳河新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禁猎期内将长期开展相关执法活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走访村民

秋冬季是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的季节,也是乱捕滥猎、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高发期。在此,漳河新区林业局向全社会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珍爱鸟类,共同维护生态文明,让漳河新区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区域典范。

来源:漳河新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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