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边督边改公示(二十)

(截至2018年11月28日)

一、交办信访案件情况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28日,共受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电来信108件,(其中来电94件,来信14件)。

二、交办件地方办理办结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28日,已办理办结督察组交办件77件,责令整改7家,立案处罚6家,罚款金额31.4万元,立案侦查0件。

三、拘留、问责、约谈情况

(一)截止2018年11月28日,共行政移送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

(二)截止2018年11月28日,问责个人2人。

1.问责个人2人中,通报批评0人、诫勉谈话 2人、责令公开道歉0人、党纪处分0人、政纪处分0人。

2.问责的2人中,政府及相关部门2人。

3.问责2人中,政府部门涉及环保系统人员0人,非环保系统人员2人。

(三)截止2018年11月28日,约谈48人。

四、边督边改典型案例

荆门市D420000201811200057

(受理编号)投诉件

查处情况

1、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荆门市沙洋县五里镇刘集村16组有一家300多头养猪厂,污水渗透,影响水资源。

2、调查核实情况

沙洋县组织专班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场位于刘集村17组,1998年10月建成投产,2017年3月由陈显章租赁经营,目前已空栏,猪舍旁建有一座60立方米积粪池。2018年5月至7月,沙洋县针对该养殖场存在积粪池对堰塘水体造成污染的环境问题,先后下达了畜禽养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和关停通知书,该养殖场负责人承诺于10月15日前将养殖场关停。11月20日该养殖场实施了清栏并关停。信访人反映污水污染的事项属实。

3、理和整改情况

11月26日,沙洋县专班到现场进行查看,并督办该养殖场积粪池之前对堰塘水体造成污染环境问题的整改,经核实,该养殖场已对周边垃圾和堰塘粪污进行了清理。

4、问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