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边督边改公示(十五)

(截至2018年11月23日)

一、交办信访案件情况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23日,共受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电来信87件,(其中来电77件,来信10件)。

二、交办件地方办理办结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23日,已办理办结督察组交办件55件,责令整改5家,立案处罚3家,罚款金额2.2万元,立案侦查0件。

三、拘留、问责、约谈情况

(一)截止2018年11月23日,共行政移送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

(二)截止2018年11月23日,问责个人2人。

1.问责个人2人中,通报批评0人、诫勉谈话 2人、责令公开道歉0人、党纪处分0人、政纪处分0人。

2.问责的2人中,政府及相关部门2人。

3.问责2人中,政府部门涉及环保系统人员0人,非环保系统人员2人。

(三)截止2018年11月23日,约谈36人。

四、边督边改典型案例

荆门市D420000201811150078(受理编号)

投诉件查处情况

1、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荆门市东宝区东宝工业园中和搅拌站排废水把排水沟堵住了,水井被污染,到处都是灰尘的问题。中和搅拌站为荆门中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总投资2亿元,占地100余亩,位于东宝工业园,主要经营商品混凝土,建成2条三一重工商品混凝土HZX180生产线,年产商品混凝土60余万立方米,2011年取得环评审批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2013年,新建年产3万吨混凝土外加剂和年产60万吨添加剂项目,环评通过东宝区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函〔2013〕37号、东环函〔2013〕36号)。商品混凝土原辅材料为:碎石、砂、水泥、粉煤灰等;工艺流程为:碎石、砂、水泥、粉煤灰→集料斗→搅拌机→下料斗→运输罐车。混凝土添加剂(矿粉)原辅材料为:水渣(钢铁厂废渣)、粉煤灰等;工艺流程为:水渣、粉煤灰配料→烘干→球磨→成品。混凝土外加剂原辅材料为:减水剂、缓凝剂、引气剂等;工艺流程为:原料(减水剂、缓凝剂、引气剂)→混料→筛分→包装。其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固废等。

2016年8月,该公司已整体搬迁至牌楼镇牌楼村9组,东宝工业园厂区生产设备全部拆除。

2、调查核实情况

2015年6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暨重点关联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荆环委〔2015〕3号),责令中和搅拌站立即关停,实施搬迁。随后,东宝区责令荆门中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停止生产,启动搬迁工作。2016年8月,荆门中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搬迁至牌楼镇牌楼村9组,东宝工业园厂区生产设备全部拆除,不再具备生产条件。

1、废水堵塞排水沟,水井被污染问题。2016年8月,位于东宝工业园的荆门中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已停产,不存在废水和粉尘排放。经实地查看和周边群众反映,荆门中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东侧有一个水库,因地势较低,下大雨时上游雨水无法迅速排入范家垱河道,有部分滞留在厂区周边低洼处,易造成厂区西南侧一民宅被淹、水井灌水(该民宅目前无人居住,水井闲置,荆门中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未搬迁前已支付35万元征地补偿款)。

2、粉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查看,荆门中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后,厂区南面和北面遗留有未清理完毕的固体废物,主要成分为块状废弃混凝土和少量砂石,大风天气时造成扬尘污染。信访人反映的扬尘污染问题属实。

3、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20日,区环委会负责人约谈荆门中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分管负责人郑大华,责令2018年12月1日前清理完遗留固体废物。企业已安排相关人员及设备于11月22日开始清理。

4、问责情况

2018年11月20日,区环委会负责人约谈荆门中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分管负责人郑大华,责令2018年12月1日前清理完遗留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