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边督边改公示(十一)

(截至2018年11月19日)

一、交办信访案件情况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9日,共受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电来信68件,(其中来电58件,来信10件)。

二、交办件地方办理办结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19日,已办理办结督察组交办件35件,责令整改3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金额0万元,立案侦查0件。

三、拘留、问责、约谈情况

(一)截止2018年11月19日,共行政移送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

(二)截止2018年11月19日,问责个人2人。

1.问责个人2人中,通报批评0人、诫勉谈话 2人、责令公开道歉0人、党纪处分0人、政纪处分0人。

2.问责的2人中,政府及相关部门2人。

3.问责2人中,政府部门涉及环保系统人员0人,非环保系统人员2人。

(三)截止2018年11月19日,约谈28人。

四、边督边改典型案例

荆门市D420000201811110051(受理编号)投诉件

查处情况

1.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荆门市掇刀区子陵镇农泉村八里钢构公司毁山开矿,破坏生态环境,产生的粉尘、污水、噪声污染村民。

2.调查核实情况

荆门市东宝区组织专班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信访人反映的荆门市掇刀区子陵镇农泉村八里钢构公司实为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镇龙泉村八里干沟石灰石开采生产企业。八里干沟区域现有5家石灰石开采生产企业,依法设置6个采矿权,均为市国土资源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合法矿业权。2015年以来,八里干沟6家矿山先后投入综合整治资金1000余万元用于矿山恢复治理,矿区累计复绿近300亩,矿区地质环境和综合面貌得到有效改善。信访人反映毁山开矿,破坏生态环境的事项不属实。目前5家石灰石开采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齐全,运行正常,在生产过程中无用水环节,无污水外排。但在2018年7月和8月,东宝区环保局对八里干沟碎石企业开展检查时发现,荆门市八里干沟恒峰建材有限公司、荆门市八里干沟金利石灰厂存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荆门市八里干沟平新石灰厂存在生产时碎石生产线未完全密闭、产生的粉尘未进行集中收集处理,直排外环境的违法行为,东宝区环保局对上述三家企业均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实施了行政处罚。信访人反映粉尘污染的事项属实。

3.处理和整改情况

目前东宝区政府已责成东宝区环保局加强对八里干沟区域石灰石开采企业的现场监管,并督促企业对原料堆场进行覆盖,对破损厂房进行修复,在石料装卸过程中采用雾炮降尘。并督促企业科学编制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采,坚决杜绝滥采乱挖、“一面墙”开采造成矿区环境破坏。

4.问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