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边督边改公示(九)

(截至2018年11月17日)

一、交办信访案件情况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7日,共受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电来信58件,(其中来电50件,来信8件)。

二、交办件地方办理办结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17日,已办理办结督察组交办件31件,责令整改3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金额0万元,立案侦查0件。

三、拘留、问责、约谈情况

(一)截止2018年11月17日,共行政移送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

(二)截止2018年11月17日,问责个人2人。

1.问责个人2人中,通报批评0人、诫勉谈话 2人、责令公开道歉0人、党纪处分0人、政纪处分0人。

2.问责的2人中,政府及相关部门2人。

3.问责2人中,政府部门涉及环保系统人员0人,非环保系统人员2人。

(三)截止2018年11月17日,约谈27人。

四、边督边改典型案例

荆门市D420000201811090030(受理编号)

投诉件查处情况

1.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钟祥市丰乐镇的杨集村、耀新村、河新村、新建村等有很多养猪场,大多数养猪场的养殖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到沟渠、堰塘里,严重污染村居环境,干扰村民日常生活。

2.调查核实情况

荆门钟祥市组织专班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丰乐镇杨集村、耀新村(实为耀星村)、河新村(实为合兴村)、新建村(实为祝庄村)位于丰乐镇南部,上述四个村人多田少,为增加收入,长期以来,村民形成养殖畜禽的习惯。通过核实,四村共有养殖户51家,均存在养殖废弃物外排现象,其中41家未直接排入沟渠、堰塘,10家直接将养殖废弃物排入沟渠、堰塘里。信访人反映大多数养猪场的养殖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到沟渠、堰塘里,严重污染村居环境的事项属实。

3.处理和整改情况

目前,钟祥市政府已责成丰乐镇政府加强对51家养殖户的日常巡查管理,督促养殖户在11月17日前封堵排污口,清除养殖场周边积粪和沟渠内粪污,在11月30日前上齐粪污处理设施。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拒不整改的养殖户,配合市环保局依法查处,实施关停。同时责成丰乐镇政府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清理摸排,开展畜禽养殖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规范养殖行为,12月31日前实现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问责情况

针对钟祥市丰乐镇畜禽养殖存在的环境问题,荆门钟祥市对杨集村支部书记杜云辉、耀星村副主任吴庭兵、合兴村副主任周兆进、祝庄村支部书记祝吉山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落实村级主体责任,加强养殖户日常巡查管理。对丰乐镇动物防检工作组组长杜祥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丰乐镇养殖户巡查监管和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