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10时,东宝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位于东外环K6+800处公路两侧有10处公路附属设施被涂写为墙体广告,一车牌为苏L352K9的东风小货车停在桥梁下,有人正从车上拿着工具对桥体承重墙进行涂写。
路政员余川、代全新立即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经调查得知,当事人眭国平涂写的10处墙体广告,每条33.67 m²,共336.7 m²。该行为不仅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而且非法喷绘的墙体广告,有碍观瞻,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公路路域环境。
为了严厉打击侵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路政执法人员对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车辆、工具进行了扣留,停放于葛洲坝物流公司停车场,当场出具了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处理。
目前,对该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通讯员:王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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