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中共东宝区委关于加强城市工作的决定(1)

9月4日,区委八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东宝区委关于加强城市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城市工作上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全会精神,凝心聚力,形成合力,现将《决定》全文从17日起分期刊载。

中共东宝区委关于加强城市工作的决定

(2018年9月4日区委八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城市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加强东宝城市工作,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将城市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

1.深刻认识加强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城市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

城市是一个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东宝作为荆门的主城区、老城区,在城市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但是还存在城市建设滞后、城市功能不足和城市品位不高等短板,市委、市政府也多次要求东宝要把工作重心调整到城市工作上来。

全面加强城市工作既是上级要求,也是发展需要,更是群众期盼,对于东宝当前和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把握加强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抓手,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区,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管理能力,提升市民生活幸福指数,不断开创城市工作新局面。

3. 明确加强城市工作的目标。

推动工作重心向城市工作转移,以城市发展引领全区发展,努力打造经济活跃、建设规范、干净精致、治理有序、绿色文明、城乡融合发展、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

高质量发展城市经济,进一步巩固中心城区商贸核心地位。

全面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打造干净精致城市。

以积分制管理为抓手,积极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以“创城”工作推进城市工作全面提升。

通过以城带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