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8.52亿元,同比增长12.5%,高于全省1.0个百分点,增幅较上月前进1位,居全省第2位。
一是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77.52亿元,同比增长16.0%,比我市平均水平高3.5个百分点。
二是乡村市场快于城镇市场。城镇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20亿元,同比增长12.2%;乡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8.52亿元,同比增长13.1%。乡村市场增速快于城镇市场 0.9个百分点。
三是消费热点突出。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增长20.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增长25.8%。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26%。
来源:荆门市统计局 杨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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