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10时30分,我市启动气象灾害(高温)三级应急响应。
据悉,7月18日以来,我市大部地区最高气温上升到37摄氏度以上,预计未来我市高温天气仍然持续。根据《荆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7月24日10时30分启动气象灾害(高温)三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启动气象灾害(高温)三级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荆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要按照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强供电供水调度,同时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加强抗旱及农业防治病虫害工作。
通讯员:贺开峰
责 编:刘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