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确定前置中介机构办法出台

5月3日,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确定前置中介机构的通知》(荆审批发〔2018〕5号)。为加快项目前期进度,缩短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机构遴选时间,市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机构的选择参照荆财采发〔2016〕266号文件之第七条规定执行,按照“服务更优、品质更好、价格更低”的原则,项目业主单位可以直接从“中介超市”中选择中介机构确定服务项目承接主体。(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