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启动

2018年,我市通过早部署、早安排,于3月底召开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动员大会,4月28日正式启动全市夏季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去年,我市秸秆产生量约416.2万吨,其中,实施秸秆还田580万亩共186.3万吨,回收利用201.2万吨,综合利用率93.1%,禁烧成绩在全省排名前三。

今年,我市秸秆禁烧工作目标为秸秆露天禁烧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优于上年同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我市将根据“市级统筹、县级负责、镇村落实、疏堵结合”的总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镇(乡)、村(社区)四级联防联控和网格化禁烧监管责任体系。

在严厉打击秸秆焚烧行为的同时,继续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市政府将严格按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对各地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考核成绩优良且居于前三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各县(市、区)按农作物种植面积每年分别缴纳50万元和30万元保证金,一个火点扣5000元,火点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每个扣10000元,瞒报、漏报火点的每次扣10000元,累积计算,扣完为止,余额返还。同时,我市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指挥中心设立举报电话,群众如发现秸秆火点,可拨打12369举报。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最大的亮点是除继续安排5个督查巡查组分赴各片区开展秸秆露天禁烧督查巡查外,还将和省里同步,安排无人机进行全市域、全时段的覆盖巡查,一旦发现火点,将直接进行通报,与以往仅通过无人机在部分时段、地点进行抽查相比,力度更大。

秸秆焚烧的主要危害

1、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空气污染。

2、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3、引发火灾,尤其是在山林附近,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4、破坏土壤结构,加重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