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若干意见

湖北日报讯(记者廖志慧、通讯员杨威)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审定,我省4月13日印发《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意见》,提出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和新经济发展聚集地,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到2022年,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平稳接续,新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格局初步形成。

该意见共分六大方面25条。根据意见,到2022年,我省经济新动能成为新引擎,新经济增加值占二、三产业的比重将由2017年的20%左右增至30%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由54.2%增至6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由16%提高到20%,高新技术制造业占工业比重达到40%以上。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人才智力支撑有力,研发投入占GDP比重由2017年的1.9%左右提高到2.5%。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省将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激活创新驱动核心要素,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新旧动能转换活力;建立健全政策支撑体系,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合力等。

在淘汰化解落后产能、推进传统产业升级的同时,我省将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等六大产业,力争其主营业务收入之和突破3万亿元;加快培育基于互联网的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

在激活创新驱动要素方面,建立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600家,形成3-5个具有鲜明特色的世界级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在国内外唱响“光谷青桐汇”“东湖创客汇”等双创品牌。

根据该意见,我省还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企业开办时限再减50%;对新经济实施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优惠供给;强化财税激励,形成总规模50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推动设立250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群;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等。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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