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高级教师水平能力测试方式有变 湖北不再集中组织测试

3月1日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2018年起,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各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自行组织实施,省里不再集中组织测试。

水平能力测试分为正高级和高级两个级别。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可自愿申报同级别水平能力测试,其中,城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校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后才能申报相应高级职称评审;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可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基础上形成水平能力测试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测试主要考察教育理念、教学理论水平和在教学实践中的运用能力,各地可采用笔试、个人述职、面试答辩、讲课说课等方式进行;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测试结果由各高评办验印发证,有效期3年,其分值可在量化评审中运用。

来源:武汉晨报

责编:刘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