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河湖“清四乱”攻坚行动

近日,市水利和湖泊局印发《荆门市河湖“清四乱”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旨在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2018年7月以来,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全市河湖库众多,侵占河湖、破坏水环境等问题由来已久、积弊深重,河湖“清四乱”任务仍然艰巨。

根据工作方案,全市河湖“清四乱”整治范围由河流、湖泊向塘堰等小微水体延伸,实现水域全覆盖。对河流湖泊,突出整治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物等违法违规问题,将重要流域作为“清四乱”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农村小微水体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垃圾乱堆乱放、违法私搭乱建房屋、违法种植养殖问题,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实行台账管理,挂牌督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清存量、控增量、管长远,建立河湖“四乱”管控长效机制。

为保证河湖“清四乱”攻坚行动顺利进行,市水利和湖泊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现场摸排组、“四乱”甄别组、问题交办组三个专班,明确了工作职责。从5月10日开始自查,8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9月至今年年底开展“回头看”。现场摸排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排查,每周一将收集到的问题汇总后报“四乱”甄别组。“四乱”甄别组对问题确认后,由问题交办组发文至市级联系部门和县市区河湖长办限期整改。各地整改完成后,由现场摸排组核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