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举办培训班推进“要素式”办案改革

培训现场

为了顺利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切实提高仲裁办案效能,日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市人社局9楼会议室举办了全市人社系统仲裁机构负责人及专职仲裁员“要素式办案”培训班,全市40余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旨在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者“答疑解惑”,搞清楚“要素式”办案的概念和含义,明确“要素式”办案庭前、庭审、庭后的关键环节,便于今后改革工作的全面开展。

2016年,省人社厅将荆门市作为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根据省人社厅对“规范化”建设试点的要求,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要素式办案改革自2016年9月开始,至2017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目前已在市本级和两个基层仲裁院进行试点,便于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改革经验,形成符合实际的“要素式”办案模式,随后由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按照统一模式和标准全面实施要素式办案。

“要素式”办案改革后,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提升到96%,裁决文书文字量将减少约30%,满足了仲裁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及时获取公正裁决结果的需求,大大解决了传统办案存在程序繁、文书长、耗时多等问题。所谓要素式办案模式,就是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类型和特点,归纳出案件主要事实涉及的基本要素,并围绕案件争议要素进行庭前指导、开庭审理和制作裁决书的仲裁案件处理模式,适用于普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