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首家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室——荆门市掇刀区检察院驻掇刀石派出所检察官室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该院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正式启动。
掇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立金带领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刑事检察部检察官与掇刀公安分局主持工作的政委周朝华、分管派出所工作的副局长以及掇刀公安分局法制、政工部门负责人,就如何启动开展驻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召开联席会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采取驻所检察与巡回检察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对辖区5个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实现全覆盖。
检察官驻派出所意义何在?
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是掇刀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而采取的举措,“检察官驻派出所”意味着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实行“近距离”监督,实现监督的“关口前移”,从被动监督变为主动监督,从侦查的事后监督变为侦查的过程监督,真正全面落实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
监督工作重点内容有哪些?
掇刀区检察院驻掇刀石派出所检察官室检察官龚良权介绍,对公安派出所的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既包括立案监督,也包括侦查活动监督。
???? 立案监督的重点
包括长期不立案又不出具立案决定书的案件;立案不全面;以罚代刑,将刑事案件降为行政处罚的;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予以立案;撤案不及时,手续不规范;违法动用刑事措施插手民事、经济纠纷。
???????? 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
包括立案后未进行侦查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取证案件;对明知是无罪的证据或有罪的证据而不予收集或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违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的;刑拘后不及时送看守所关押;逮捕、不捕执行不及时或者执行情况不及时告知检察机关;违法延长办案期限、刑事拘留期限、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案而撤案的;对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对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解除,甚至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孳息;收取保证金不出具手续或者故意拖延、拒绝退还保证金的;讯问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不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我们让监督无“盲区”
掇刀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继祥介绍,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案件主要是“轻罪”案件,有的进入不了批捕起诉环节,仅仅依靠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的监督难以发现其立案、撤案等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容易成为监督“盲区”。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