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交警老刘朋友圈爆路面“糗事” 令人哭笑不得...

老刘,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宝大队民警,因为职业关系,经常“游走”在路面,所见所闻尽是各种路面“糗事”,昨日其朋友圈晒出几条消息,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掀起你的红盖头”

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下。在热闹的象山一路、象山市场门前,这辆车大大方方停在不该停的位置,而且用醒目的红色毛巾遮住前后牌照,车主悠然自得的去逛市场了!你挡住了电子监控的“天眼”,但你挡不住巡逻警察的肉眼!民警:你当我xia呢!?你企图逃避罚100扣3分,这下可要罚200扣12分!

 

 “做人要低调不需要解释”

这辆白色起亚车,停车不看地方,不仅堵住商场门还挡住别人车的道。交警到来查车牌想找车主。结果一查,好家伙!原来这辆车是多年未检已呈注销状态的“问题车”!拖车扣留!年轻人,自己PG不干净,为啥不低调点呢?

 

 “留不住你的人,那就留住你的车”

这辆看似有模有样的“老爷车”,安然停在象山大道的人行道和盲道上,执勤警员对其车辆违停进行拍照取证时,发现该车前挡风玻璃检车标志有效期至2008年,保险标志有效期至2012年,有注销车嫌疑。经网上查询对比发现该车逾期未年检,已属于注销状态。因当时该车前后都有违停车辆,拖车无法驶入,为防止违法其逃逸用锁车器将该车牢牢锁住,没到想吧,车也可戴“脚镣手铐”!

 

“别动,我可能是卧底”

“我悬挂的机动车号牌是鄂D07629、我粘贴的年检标志是鄂HG7599、我的保险标志是冀ELK317...你猜,哪个是真的我?”这辆小型货车在海慧岗亭被民警查到时,终于在前左挡风玻璃下发现此车原始号牌应为EH08232 ,但此车早已经注销,属报废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涉案人李某因伪造机动车号牌将被处以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5000元、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伪造他人年检标志、保险标志将分别被处以5000元罚款。

 老刘用职业的眼光关注荆门城区交通状况,我们作为普通人,除了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交通参与者,也可以“路见不平,举起手机”,曝光那些“糗事”,人人都做起“老刘”,让交通陋习无所遁形!

“行侠仗义”方式:关注“荆门广播电视台”微信,发送图文,直呼小编。

来源: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宝大队 刘平

责任编辑:吴东来、刘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