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的意见》。根据《意见》,荆门市将建立活禽集中宰杀制度,全域推进卫生城镇创建。
荆门市将巩固创卫工作成果,持续深化创卫工作,坚持常态化管理、动态化监管和长效化宣传,做到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经费不少、力度不减。针对出店占道经营现象容易反复的特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对学校、医院、农贸市场、汽车站、火车站周边的整治,制止不规范经营行为。加大对违法驾驶车辆的监管力度,解决重点路段、路口交通拥堵问题,持续整治车辆乱停乱靠现象。全面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禁止店外及摊外经营、乱放物品、乱倒垃圾、乱停放车辆。全面落实农贸市场禁止活禽交易的规定,建立活禽集中宰杀管理制度,实行活禽集中宰杀、集中批发,今年荆门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全面实现“白条禽”上市,并逐步在全市推开。狠抓城乡结合部卫生专项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城乡结合部出现的乱贴乱画、乱堆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现象及时予以治理,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实行定期检查评比,严格责任奖惩措施。全域推进卫生城镇创建, 组织未取得省级卫生镇称号的乡镇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镇活动,实现省级卫生镇创建全覆盖,确保2019年各县(市、区)均有1 个以上乡镇(县城)创建成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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