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一规定两守则”,认真抓好全市春季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普查工作,市粮食局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季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地开展春季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普查工作。各县市区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二是扎实开展检查。根据省粮食局统一安排部署,各地按照“在地检查”和“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不留隐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周密安排部署,组织检查人员对辖区普查范围内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市局组织人员适时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和随机抽查。
三是切实整改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限期抓好整改工作,彻底消除隐患。对不认真履行整治职责、监管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