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先烈,宣誓言忠诚

“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庄严肃穆的烈士纪念碑前,铿锵有力的人民警察誓言在空中回荡。4月1日,荆门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清明祭先烈,宣誓言忠诚”主题活动,深切缅怀革命烈士,重温入警誓词,激励民警不忘初心,践行誓言,砥砺前行。

4月1日上午,荆门市公安局百名民警集结列队,迈着整齐的步伐来到市烈士陵园英雄祭奠碑下,脱帽、默哀,缅怀逝去的民族英雄。面对神圣的英雄纪念碑,全体民警集体重温人民警察誓词。随后,向为公安事业献出宝贵生命的荆门公安英烈敬献花篮,敬礼缅怀。

平安不会从天而降,岁月静好来之不易。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公安民警逆险而上,负重前行,甚至将生命定格在最美的年华。据了解,五年时间,全国公安因公牺牲2015人。仅在2016年,就有362民公安民警永远离开了他们的家人和深爱的岗位。在荆门,史银新、解德玉、李德刚三位公安英烈,他们舍生忘死的精神可歌可泣、催人奋进,犹如一曲曲气贯长虹的颂歌,激励着全市公安民警无私奉献、奋勇争先。

史银新,(1959—1982),男,河南省南阳市人,1977年参加工作,198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原湖北省国营五三农场公安局易家岭派出所民警。1982年9月19日凌晨,在全省打击流窜犯统一行动中,史银新与犯罪嫌疑人搏斗时,被犯罪嫌疑人用镙丝刀刺入左太阳穴,仅23岁的史银新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1982年10月30日,民政部追授史银新同志"革命烈士"称号,湖北省公安厅追授史银新同志二等功。

解德玉,男,出生于1957年11月24日,辽宁省抚顺市章党区人。1975年5月参加工作,1989年10月调入荆门石化总厂公安处月亮湖派出所工作。1990年9月26日,解德玉 同志在抓捕五名抢枪抢劫储蓄所的犯罪嫌疑人时,身中多弹不幸壮烈牺牲。1990年11月5日,公安部追授解德玉同志为革命烈士,湖北省公安厅追授解德玉同志为"英雄民警"。

李德刚,(1952—1990),男,湖北省荆门市人,1973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湖北省荆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东宝公安分局民警,1990年1月19日在执行任务中不幸壮烈牺牲。李德刚同志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受嘉奖12次,1990年公安部追授李德刚同志为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青山埋忠骨,热血铸警魂。通过此次祭奠活动,荆门市公安局大力弘扬英烈精神,进一步坚定广大民警为实现警察誓言的决心和理想信念,坚决打造一支忠诚担当,敢打敢拼,执法为民的公安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