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建立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

日前,荆门市印发《关于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要求建立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以巩固和扩大创卫成果。

《意见》分别从巩固创卫工作成果、持续深化创卫工作、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坚持创卫工作常态化,切实做到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经费不少、力度不减。继续坚持每月最后一个周末开展义务洁城清扫活动,动员全市上下积极参与环境卫生保洁行动;继续坚持包保社区工作机制,落实帮扶资金,推动创卫工作常抓不懈;坚持动态化监管,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采取分片巡视、动态巡查等形式,实现对公共设施、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全方位监管。

在此基础上,针对出店占道经营等现象容易反复的特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学校、医院、农贸市场、汽车站、火车站周边的整治,制止不规范经营行为,沿街门店要归店经营,流动摊贩要划定区域、限定时间、限定品种经营。

《意见》强调,要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推进市政、道路工程绿化补植、洞沟平整、裸土清理、场地硬化、树池管理等工作;加强对公共绿地修剪与护养,做到无病虫害,无死树、枯树、缺株,无杂草丛生,绿地卫生保洁到位;规范建筑工地管理,所有建筑工地要建有规范围挡,采取有效措施抑尘,场内无旱厕、无生活垃圾堆积、物料堆放有序;城区公厕管理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公厕内切实达到无蛛网、无恶臭味,小便池内无蝇蛆、无尿碱,地面、墙壁、便池及厕所周边干净卫生。

责编:夏小玲